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及《陕西省2020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及有关法律法规,我校按照自行采购程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拟就西安市第八十三中学大数据中心机房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的供应商参加竞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及项目名称
采购人名称:西安市第八十三中学
项目名称:西安市第八十三中学大数据中心机房改造
二、项目情况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13万元
采购形式:采取竞争性磋商招标形式,在学校招标委员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采购内容及要求
西安市第八十三中学大数据中心机房改造,详见招标采购方工程清单。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近两年类似业绩不少于2份;
4.投标供应商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5.招标单位出具的保证金交纳凭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要求均为必备条件,报名单位竞磋时必须提供以上所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各一套。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1.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时间
2020年8月18日至2020年8月2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6:30
2.竞磋文件领取地点
西安市新城区咸宁中路151号西安市第八十三中学总务处
3.交纳参加竞磋保证金2000元。(参加竞争性磋商后保证金如数退还;如缺席竞磋,无论何种原因,保证金概不退还。)
4.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被介绍人或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竞磋时间:2020年8月21日 9:30时
2.投标、开标地点:西安市第八十三中学图书科技楼二楼会议室
八、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本次竞磋联系人:丁老师
联系方式(电话):029-83230325 15091639270
西安市第八十三中学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