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法制教育,全面依法治校
——我校举行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暨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
为深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机关派设法治副校长的工作,推动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校园、平安校园建设,12月4日,在全国第19个法制宣传日到来之际,我校在学校体育馆特举办“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和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本活动由我校安保处助理王治老师主持。首先,他介绍了参加活动的领导和嘉宾:有西安市新城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张黎主任,区关工委祝平安副主任,团区委张程副书记,总辅导员、区妇联干部刘亚玲同志,以及我校李勇副校长,高一年级全体师生参加了本次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西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机关派设“法治副校长”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关于加强和规范派设“法治副校长”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我校决定聘任西安市新城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张黎主任为法治副校长。
我校李勇副校长代表学校为张黎副校长颁发聘书。
接着,张黎副校长为现场的各位同学带来了一节生动的法制课。张黎副校长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图文并茂+视频播放的画面,联系实际,给各位在场的同学详细解读了什么是宪法、宪法的重要性、宪法的发展历程、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等几个方面。
张黎副校长详尽的讲解,加深了同学们对宪法的理解,强化了同学们的法治意识,对同学们的触动很大,使同学们受到了深刻的法制教育,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了更直观的认识,明白了无论在什么时候,都要规范自己言行,遵纪守法,要有自我防范意识、防止犯罪,要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同时,本次活动也进一步为落实素质教育,全面依法治校、构建平安和谐校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