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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陕西省中小学生围棋锦标赛
补充规定
一、 报到日期:
二、 比赛日期:
三、 比赛分组:(1)小学组:陕西省内在校注册的小学生;
(2)中学组:陕西省内在校注册的中学生;
四、竞赛办法:
1、执行2002年中国围棋协会颁发的《围棋竞赛规则》。
2、采用积分编排制,共赛7轮。
3、比赛用时实行包干制,每方45分钟,未用赛钟者,裁判可视比赛进程加钟,所剩时间各半,单官计时,超时判负。
4、比赛开始15分钟未到场者,按本轮弃权处理。连续2轮未到者不再编排。
5、先后手猜先,猜对执黑,反之执白。
6、赛钟摆放在摆放右手一侧,下子和按钟必须同一只手。
7、一局棋中对手违规行为的申诉,须在对局进行当时立即提出,逾期失效。
8、对局中一方离席期间,对方可以下子。当离席方回席时,对方有义务指明落子点。
9、参赛棋手持原段、级位证书参赛。
五、录取名次:
1、比赛成绩按小学组和中学组两个组别录取,各组根据实际比赛成绩,分别授予相应的段(级)位证书。
(各组别个人排名前6名选手将由陕西省体育局社体中心,陕西省围棋协会授予业余5段证书,若前6名已获业余5段选手按名次顺延至前12名。7至12名将授予业余4段证书,若7至12名已获业余4段选手按名次顺延至18名,3段以下段位证书根据竞赛成绩予以授予)
2、先计个人成绩,累计4人成绩计算团体成绩。
团体名次计算:必须4人参赛(其中1名女棋手),4人名次相加名次靠前者列前,若名次相同依次由高到低分别比较4位参赛选手个人名次,名次靠前者列前,如还无法区分则抽签处理,名次不并列。
3、个人名次计算:积分高者列前,若积分相同比对手分;若对手分相同则看直胜,如无法区分则抽签处理,名次不并列。
六、奖励办法:
1、根据竞赛规模,按成绩向体育主管部门申报国家二级运动员资
格证。
2、团体成绩取各组前六名颁发奖牌、个人颁证书。
3、个人成绩取各组前六名;1至3名颁发奖杯、证书;4至6名颁发证书。
4、组委会评出个人奖项:
最佳男女棋手奖(每组各1人,共4人),颁发证书。
团体奖项:
体育道德风尚奖(每组1名,共2个),颁发奖牌。
最佳组织奖(每组1名,共2个),颁发奖牌。
七、赛场纪律:
1、进入赛场请佩戴参赛证,衣着整齐,注意言行文明。
2、进入赛场后保持安静,关闭一切通讯工具(手机调试为静音或振动状态)。
3、比赛时,棋手不准有任何妨碍对方思考的行为。
4、对判罚有异议者可以书面申请裁判长,不得扰乱赛场秩序。
5、比赛结束后收拾完棋具安静离场,不得逗留、围观、更不允许追跑打闹。
6、赛后到指定地点休息,爱护赛场内外公物,爱护花草树木,不踩踏草坪。
7、家长、教练员、领队到指定地点休息,比赛期间不得进入赛场,屡禁不止者视其情节判其所属棋手警告、判负直至取消参赛资格。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赛程安排
第一轮:10:00——11:30 第二轮:13:00——14:30
第三轮:15:00——16:30
第四轮:8:30——10:00 第五轮:10:30——12:00
第六轮:13:00——14:30 第七轮:15:00——16:30
17:20闭幕颁奖典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