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西安历史》第一、二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7-07     来源:中共西安市教育局委员会     浏览量:2282      分享到:
各直属学校(单位)党组织,局机关党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学习党史、国史的指示要求,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局机关和直属学校(单位)党组织中开展《中国共产党西安历史》(第一、二卷)学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习中国共产党西安历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中国共产党西安历史》(第一、二卷),记述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中共西安组织团结和带领全市各族人民,进行不懈奋斗、理论探索和加强自身建设的历史。在全市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和青少年中广泛开展中共西安历史学习,对我们从党的历史中汲取开拓前进的智慧和力量,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对学习和运用好党的历史经验,提高各级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对培养青少年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的感情,继承和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二、学习目的和重点
开展中共西安历史学习,要严格按照《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广泛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的意见》(市办发〔2010〕30号)要求,以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激发爱党爱国热情、进一步增强党的宗旨意识、进一步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投身事业发展的热情为目的,突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在校学生这个重点。着重了解中共西安组织的发展历程,在革命和建设中取得的伟大成就,积累的成功经验,形成的优良传统,以及总结的历史教训,使之成为我们各项事业不断发展前进的强大动力。
三、有关要求
1.各级党组织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学习中共西安历史与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结合起来,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确保学习活动取得实效。
2.各级党组织要把党史作为重要学习内容,采取集中学习、专家授课和研讨交流等形式,抓好学习活动;同时各级学校要把学习党史作为思想品德课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课程计划,积极开展党史知识、光荣传统、优良作风、党史人物先进事迹教育活动。
3.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丰富学习的形式和载体,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报等平台,积极推进党史学习活动;同时要注意发挥市级“党史教育基地”及党史专家、党史辅导员、离退休老同志老党员的积极作用,共同做好党史宣传工作,努力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4.《中国共产党西安历史》(第一、二卷)目前已由中共党史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第一卷再版)。各直属学校(单位)党组织要与求实书店(市委党校院内)联系,组织购买《中国共产党西安历史》(第一、二卷),将学习资料发放到党员手中,保证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有学习资料。
5.各学校(单位)党组织开展征订和组织学习情况请及时报局组织人事处。
中共西安市教育局委员会
201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