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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4年陕西省中小学生围棋锦标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19     来源:     浏览量:1908      分享到:
 
 
 
 
 
 
 

陕西省教育厅

文件

陕西省体育局

 

 

陕教体〔201424

 

 

关于举办2014年陕西省中小学生围棋锦标赛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石油普教管理中心,省属有关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关于印发2014年陕西省中小学生体育竞赛活动安排的通知》(陕教体〔20143号)精神,由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体育局主办的“2014年陕西省中小学生围棋锦标赛,将于201411291130在西安市第八十三中学体育馆举行。现将《2014年陕西省中小学生围棋锦标赛竞赛规程》印发你们,请按照规程要求,做好组队参赛工作。

联系人:曹雅琴      电话:029-8540859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体育局

2014107

    (全文公开)

 

2014年陕西省中小学生围棋锦标赛

竞 赛 规 程

 

一、主办单位: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陕西省体育局社会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三、协办单位:西安市教育局   

              西安市体育局   

              陕西省围棋协会

四、竞赛时间、地点

竞赛时间:201411291130

竞赛地点:西安市第八十三中学体育馆(西安市新城区咸宁中路151号)

五、竞赛项目:设围棋团体赛、个人赛

六、参赛办法:陕西省内全日制在籍在校的中小学生均可报名,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

七、报名办法

(一)各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1人,团体赛每队由四人组成,其中一名为女棋手,个人赛可按照项目设置自行选报。报名后不得更换选手。

 

(二)报名学校要确保对参赛队员资格的真实有效,如有违规,一经查实取消其比赛资格,比赛名次无效。

八、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采用2002年中国围棋协会颁发的《围棋竞赛规则》。

(二)比赛成绩按小学(1—3年级)组、小学(4—6年级)组、中学组三个组别录取。

(三)本次团体成绩由各队成绩最好的三位选手总分相加,不足四人或无女棋手的代表队,不计算团体成绩。

(四)比赛开始15分钟未到场,则按本轮比赛弃权处理。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团体赛。

1.团体赛中学组、小学组分别录取前8名,不足8队则递减1名录取,不足3队(含3队)取第1名录取,颁发奖牌。

2.本次设体育道德风尚奖”5名,颁发奖牌。

(二)个人赛。

1.各项目各组男子、女子个人奖分别录取前8名,颁发获奖证书。

2.参赛选手赛后可依照《中国围棋业余段位级位制》及其实施细则申报相应的段位、级位。

(三)所有获奖证书均由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审核颁发。

十、运动员资格审核及注册办法

(一)资格审核:

凡报名参赛的学校必须如实填写和上报以下资料:

1.《2014年陕西省中小学生围棋锦标赛报名表》原件,须由主管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见附件1);

2.《陕西省学生运动员注册信息表》,须加盖学校公章(见附件2);

3.参赛运动员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片三张;

4.参赛运动员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参赛运动员电子学籍卡复印件;

6.全队所有人员身体健康证明(附人员名单);

7.全队人身意外保险单据;

8.参赛运动员首次注册后,不得代表其它学校再行注册参加比赛(同一棋手不可同时代表两支队伍参加比赛)。

(二)注册办法:

1.参赛学校报名提交上述材料时,需将《2014年陕西省中小学生围棋锦标赛报名表》、《陕西省学生运动员注册信息表》及参赛运动员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片(格式为JPG,照片名为本人姓名)电子版,发至sxxsty@163.com省学生体育协会邮箱(由于学生体协邮箱邮件繁多,请各报名学校注明项目及年份)。

2.本次报名将采用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网址为/,参赛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打包发送报名,并将报名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一份至290632943@qq.com邮箱、或传真到029-82160081(西安市第83中学),邮件须注明学校全称及赛事名称,逾期不予受理。(填写运动员注册信息表请在www.sxxsty.com“运动员注册一栏中下载填写)。注册、报名截止日为20141121

3.竞赛期间,参赛运动员必须携带陕西省中学生运动员注册卡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以备大会验证,若证件携带不全者不允许参加比赛。

4.各代表队于比赛的前一天到赛地报到。报到时,各队须向大会交验运动员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运动员加盖县级以上卫生部门公章的健康证明和参赛保险单。否则不予参赛。

十一、裁判长、裁判员、技术代表均由省学生体育协会选派。

十二、其他事项

(一)各参赛单位食宿根据各校要求由承办单位统一协助安排。食宿、往返交通费及人身保险费用均由参赛单位自理,比赛期间不办理退宿等手续。

(二)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西安市第八十三中学  高慧芳

  话:13649252021

  真:029-82160081

  箱:290632943@qq.com

 

      附件下载:2014112533422357.doc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1110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