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发〔2015〕103号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评选表彰教育改革创新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沣东新城教育局,直属院校(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扎实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的改革创新意识,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教师法》有关规定,市教育局决定,在2015年教师节表彰一批教育改革创新先进个人。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评选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教师、校(园)长和行政干部。
评选条件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在“十二五”期间,坚持“高品位、精内涵、强特色”的发展定位,积极实施“两改革、两创新”重要举措,开创性开展深化教育改革创新工作,扎实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取得了显著成绩。
1.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信念坚定,品德高尚,堪称楷模,从事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5年以上,无任何违法违纪问题。
2.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区县在整体推进“两改革、两创新”工作中成绩突出,教育教学质量取得显著提升。
3.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书育人,在学校管理中改革创新,积极推进“两改革、两创新”工作,教育教学成绩突出。
4.在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努力推进教育教学创新,在教学改革、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优异。
名额分配
市教育局评选表彰30名教育改革创新先进个人,分配各区县及直属单位50名推荐人选。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2。
奖励方式
奖励工作坚持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市教育局印发表彰决定,召开表彰大会,对获得“教育改革创新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个人颁发证书。
五、推荐程序、办法和工作要求
(一)严格评选程序,充分发扬民主。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履行规定程序,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制度,即实行初审和复审两次审核。各区县、各单位拟推荐对象上报前,要在所在单位和本地区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姓名、单位和简要事迹等,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市教育局将对表彰人选进行公示。
(二)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坚持以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实事求是、优中选优,推荐的先进个人要业绩突出。被推荐人选为教育行政部门干部的,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并征求纪检、监察和计划生育等部门意见。
(三)坚持面向基层和教学第一线。推荐人选要重点向基层一线工作的人员倾斜。人选的推荐要统筹考虑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学校和教育机构人选所占比重。
(四)广泛宣传动员,确定公开透明。各区县、各单位在推荐人选时,要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广泛宣传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民主评选,公正推荐,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要通过评选推荐工作,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创新教育发展的积极性。推荐人选如与事实不符或推荐程序不符合规定,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评选资格。
(五)各区县教育局负责辖区内中小学、特幼教学校、职业学校、区县教师进修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人选的推荐工作。市教育局直属院校(单位)直接向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人选。
六、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西安市教育局评选表彰教育改革创新先进个人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此次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
七、报送材料要求及时限
为保证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区县、学校对上报材料要严格审核,确保质量。请务必于2015年8月19日(星期三)前报送下列材料,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1.西安市教育改革创新先进个人一览表 (附件3)
2.西安市教育改革创新先进个人审批表(附件4)
3.本区县、本单位2015年开展评选推荐工作报告(包括评选工作程序、评审委员会组成情况、评选结果、公示情况等)。
审批表中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事迹材料字数要严格控制在1500字以内,内容准确、生动、翔实。
上述材料均要求纸质文档一式5份,同时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电子文档。
联系人:徐鹏飞 电话:86787710(兼传真)邮编:710007
E-mail:569924354@qq.com 地址:凤城八路109(市政府)
附件1
西安市教育局
评选表彰教育改革创新先进个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李颖科 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 赵春平 市教育局副局长
闫秀斌 西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总督学
成 员: 王小虎 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处长
苏立强 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高 红 市教育局师资管理处处长
田 征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一处处长
张 瑞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二处处长
崔 玲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三处处长
胡宗焕 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处长
程宝琨 市教育局监察室主任
办公室主任: 王小虎(兼)
办公室副主任:王更生 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副处长
联系电话:86787710(兼传真)
西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8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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