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陕西省青少年围棋锦标赛
暨中小学生围棋联赛
竞
赛
规
程
主办单位: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体育局
承办单位: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陕西省体育局社会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西安市第八十三中学
陕西省围棋协会
各市(区)教育局、体育局、韩城市教育局、文体局,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体育局,石油普教管理中心,省有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加快学校体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陕教体〔2013〕26号),推动我省青少年围棋项目开展,省教育厅、省体育局于
联系人:曹雅琴 电话:029-85408759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体育局
2015年陕西省青少年围棋锦标赛暨中小学生围棋联赛
竞 赛 规 程
一、主办单位: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陕西省体育局社会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西安市第八十三中学
陕西省围棋协会
三、竞赛时间、地点
竞赛时间:
竞赛地点:西安市第八十三中学体育馆(西安新城区咸宁中路151)
四、竞赛项目:设围棋团体赛、个人赛。
五、参赛办法:陕西省内全日制的中小学生均可报名;团体赛以学校、围棋协会、棋院、培训机构为单位报名均可参加。
六、报名办法
(一)各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1人,团体赛每队由四人组成,其中一名为女棋手,个人赛可按照项目设置自行选报。报名后不得更换选手。
(二)报名单位要确保对参赛队员资格的真实有效,如有违规,一经查实取消其比赛资格,比赛名次无效。
七、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采用2002年中国围棋协会颁发的《围棋竞赛规则》。
(二)比赛成绩按小学(1—3年级)组、小学(4—6年级)组、中学组三个组别录取。
(三)本次团体成绩由各队成绩最好的三位选手总分相加,不足四人或无女棋手的代表队,不计算团体成绩。
(四)比赛开始15分钟未到场,则按本轮比赛弃权处理。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团体赛。
1.团体赛中学组、小学组分别录取前8名,不足8队则递减1名录取,不足3队(含3队)取第1名录取,颁发奖牌。
2.本次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各组两名,“最佳组织奖”各组一名,分设“最佳男棋手奖”、“最佳女棋手奖”各一名,颁发奖牌、证书。
(二)个人赛。
1.各项目各组男子、女子个人奖分别录取前8名,颁发获奖证书。
2.参赛选手赛后可依照《中国围棋业余段位级位制》及其实施细则申报相应的段位、级位。
(三)本次比赛所有获奖证书均由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审核颁发。
九、运动员资格审核及注册办法
(一)资格审核:
1.凡报名参赛的团体队必须如实填写和上报:《2015年陕西省青少年围棋锦标赛暨中小学生围棋联赛团体报名表(原件)》,须由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1);
2.凡报名参加个人比赛的必须如实填写和上报《2015年陕西省青少年围棋锦标赛暨中小学生围棋联赛个人报名表》,并由监护人签名(见附件2)。
3.凡报名参加比赛的所有运动员,要办理身体健康证明(附名单)。
4. 参加本次比赛的选手应办理“人身意外保险”。
(二)报名办法:
1.参赛学校报名提交上述材料时,需将《2015年陕西省青少年围棋锦标赛暨中小学生围棋联赛团体报名表》、《2015年陕西省青少年围棋锦标赛暨中小学生围棋联赛个人报名表》以电子版,发至xi_an83zx@163.com邮箱。报名截止日为
2.竞赛期间,参赛运动员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以备大会验证。
3.各代表队于比赛的前一天到赛地报到。
4.各代表队报到时需交验“身体健康证明”及“人身意外保险”单。
十、裁判长、裁判员、技术代表均由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选派。
十一、其他事项
(一)各参赛单位食宿根据各校要求由承办单位统一协助安排。食宿、往返交通费及人身保险费用均由参赛单位自理,比赛期间不办理退宿等手续。
(二)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何鹏飞 18591781114 杨 翠 15339083596
传 真:029-85254834
邮 箱:xi_an83zx@163.com
附件1:2015年陕西省青少年围棋锦标赛暨中小学围棋联赛团体报名表
附件2:2015年陕西省青少年围棋锦标赛暨中小学围棋联赛个人报名表